設計依據:
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住宅平面圖、設計要求及其它技術數據,按每人每小時30立方米的新風量(住宅等活動人數較為確定的場所)或每小時室內換氣0.6~1.5次的換氣頻率(活動人數不確定的室內場所)配置新風系統器材和管道,并以此進行住宅新風系統方案設計。如建設單位有進一步要求,可在設計方案的基礎上進行調整。
設計原則:
1.通風風量:以滿足在日常生活中人體所需新鮮空氣量為最小新風量。國家標準為30立方米/人/小時的新風量設計。如一個120平的三室兩衛一廳的房子,居住人數為四人,根據這個計算出住宅新風量是由以下幾個部分組成的:
(1)臥室:2*30+30+30=120立方米/小時(其中一間臥室住兩人、另外兩間各住一人)
(2)衛生間:30+30=60立方米/小時
(3)客廳:4*30=120立方米/小時(考慮到四個人同時在客廳的情況)
(4)另外餐廳的新風量與客廳相同為120立方米/小時風量(但一般考慮到二者一般是相通的,餐廳的面積也較小,二者也可合并在一起,總新風量比120稍微增加即可。
(5)廚房的新風量依據實際情況而定,大概估計幾十立方米即可。
以上的新風量相加形成了一個住宅的總的新風量標準要求,所以像這樣的普通住宅新風量在300-500立方米/小時之間是最合適的,這也正是奧特思普新風系統大多數機型新風量設置在這個區間的原因。
2.通風路徑:新鮮空氣從臥室、客廳進入室內,原室內空氣從衛生間排出,既率先排出室內最污濁的陳舊空氣,又使引入的新鮮空氣能時刻充盈于房間的各個角落。
3.通風效果:每個臥室及客廳均裝設進風口,以保證通風換氣效果;裝設了排風口的衛生間,可免裝通風效果極差的排氣扇。
4. 通風時間:系統可長期持續不斷地運行,以保證通風的連續性(弗瑞斯新風主機24小時運行,壽命可達十年以上)
5. 觀感設計:除外形精巧的進風口和排風口外,系統其它設施均設計在廚房、衛生間的吊頂內,以保證系統良好的觀感。無吊頂的房間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選用其他設計方法及可選配件確保達到即有效通風又不影響裝修美觀的目的
6. 便于控制:系統采用2路或3路調速開關進行控制,根據不同時段及需求調整新風量,能有效的達到節能與通風的最佳結合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