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武漢2月24日電 (“新華視點”記者徐海波熊金超)本月20日新華社“新華視點”專欄披露武漢地鐵廣告招標幕后操縱痕跡明顯,被有關部門認定無效。近日又有兩名知情人向“新華視點”記者舉報,武漢地鐵多起招標活動存在人為操縱、串標等違法行為。記者對此進行了追蹤調查。凈化新風機
這家公司為何兩次違規中標?
在2011年武漢地鐵2號線、4號線應急電源EPS采購招標中,并不具備投標資格、不符合應急電源產品技術標準要求的武漢一家電源設備制造有限公司竟然兩次順利中標。機房新風機
武漢質檢部門表示,消防產品不達標,將會帶來嚴重安全隱患,一旦遇到突然停電或火災等情況,無法提供應急燈光及安全指示,不利于乘客及時逃生。
記者在一份武漢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工程EPS電源采購招標文件中看到,武漢地鐵消防應急燈具必須滿足的技術標準,包括達到國家標準GB17945-2000,并通過公安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認可。而知情人士舉報說,這家中標企業的產品并不符合這兩項標準。
接到投標單位舉報后,武漢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稽查分局先后三次到這家中標企業調查。稽查隊長葛先宏告訴記者,這家公司生產的應急電源產品確實沒有達到消防應急燈具國家標準,也未通過公安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的認可。遺憾的是,此后有關部門并未對這家企業進行查處。
根據法律,達不到招標文件要求,就不具備參與投標的資格。曾參與此次投標的青島創統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武漢辦事處經理劉宏奇告訴記者,在開標過程中,他查看了這家公司的投標書,確實沒有這兩個標準的相關認證書。“其資格審查是怎么通過的?在評標中又是如何以最高分中標的?”劉宏奇說,他心中充滿疑問。
武漢地鐵集團具體負責消防設備采購的供電部負責人劉臻承認,自己和同事張剛都是這次招投標評委,至于審核篩選及打分過程,他稱“已過太久了,不記得了”。
劉宏奇透露,他本人曾向張剛提出質疑,為何選擇一家不合格的企業?張剛回答“我也很無奈,沒辦法”。
武漢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一位負責人對記者說,這種違規采購的消防產品,在安裝、監理、驗收等多個環節很容易被發現,“武漢地鐵很清楚其中的安全隱患,但一直無人過問,背后的問題不言自明。”
據一名知情人舉報,武漢地鐵屢次讓不達標企業中標,其手段并不高明,也不隱諱,甚至公然為個別企業公開修改招標文件。
2011年4月26日,武漢市公布了軌道交通4號線一期工程EPS電源采購招標公告。與2號線的招標文件一樣,明文要求消防應急燈具須滿足國家標準GB17945-2000,報名截止日期5月6日。
但7月20日,武漢地鐵發布《答疑解答書》,將這一標準要求改為低于國家標準的GB16806-2006。而這一標準是不能用于消防應急照明系統的。專門負責火災報警系統和電氣防火、消防通訊專業標準制定的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第六分技術委員會,在給一家企業的咨詢回復中明確表示,“兩個標準不能相互替代”;同時,消防法第24條也規定,消防產品必須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消防產品。
一些參與投標企業懷疑,這是為某個企業特意進行的修改。劉宏奇說,在報名投標的8家企業中,唯獨武漢這家企業的產品達不到國家標準。當時他就預感武漢這家投標企業“打通”了關節,于是他主動退出投標。結果不出所料。
記者在國家消防電子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為這家中標企業出具的“消防應急電源檢驗報告”上看到,其產品“不可配接消防水泵、噴淋泵等滅火設備”。
劉宏奇說,他早就發現了涉嫌串標問題。在2號線招標中,公安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認可是一項強制性條件,但在4號線招標中,卻變成了非強制性條件。
湖北省公安消防局防火處工程師王利民表示,這一認可是公安部強制進行的驗收,沒有這一認可的產品禁止使用,否則一旦突發火災,將不能提供足夠時間的應急照明,影響乘客自救與逃生。
今年底將開通的武漢地鐵2號線,將承擔武漢城區50%的過江交通量,年輸送旅客量預計達2億人次。“這種操控招標形成的工程質量隱患,帶來的恐怕不僅是國有資產流失。”王利民說。
評標過程誰在操控?
據另一知情人士反映,武漢地鐵在招標過程中,有時會自己派評委打高分,或者間接地向評委施壓,以左右招標結果。
這名知情人是湖北省建設廳認定的建設領域招投標評委。他參與過4場武漢地鐵的招投標。據他介紹,按規定招標評審必須在武漢市招投標中心專門的評審室進行,那里有攝像頭和錄音設備,如有違規動作和語言都會留下證據。但是,武漢地鐵的上百次招標活動,大多選擇在其他場所進行。
據他介紹,在地鐵6號線工程監理招標評審會上,他注意到,每一個投標書打完分數,社會評委都會將打分結果上交給統計員,唯獨業主方面的評委遲遲不上交。直到招標代理公司人員遞紙條后,業主方面的兩名評委才上交打分結果。至于紙條上寫了什么,不得而知。
這名知情人說,按有關規定,業主方面的評委人數一般為一名,但武漢地鐵舉辦招標活動,每次都派兩到三名評委,以確保內定的企業中標。
他還披露,2011年,在7號線監理工程項目招標評審過程中,三位社會評委都發現一投標企業遞送的材料不合格,相關業績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要求將這家企業淘汰。然而,業主方面的兩名評委極力推薦這家企業。無奈之下,社會評委只得打最低分。但是,中標的依然是這家企業。
這名知情人反映,在評標過程中還有一些不規范的行為,如統計人員現場公布打分結果,未及評委一一核對,就匆匆簽字認可。一次在龍灣度假山莊進行的評標,項目分為三個標段,按規定每個標段單獨評審,一個評完再評下一個,然而這次評標,每一個標段打完分后,招標負責人都會說“為了節約時間,邊評審邊算分”,這樣安排便于做手腳。
業內人士呼吁,“為了公眾的安全,政府部門應就此問題進行徹查,給公眾一個交代。”奧特思普科技